一、项目名称:山新村“千万工程”项目一防城港海水稻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港口区山新村海水稻种植灌溉与排水工程
招标编号:GXJD-2024(ZB)-014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26日
三、公告事项、内容:
序号 | 条款\章节 | 原内容 | 更改为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2.2 | 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和副本的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外,投标人的证书、业绩、荣誉和所有人员(劳务队伍负责人身份证除外)相应的证件材料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应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 所有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打印件或证件证书等复印件均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和副本的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外,投标人的证书、业绩、荣誉和所有人员(劳务队伍负责人身份证除外)相应的证件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打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应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 所有打印件或证件证书等复印件均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2 |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正副本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以盖私章代替签字,但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有此章); 资格审查资料中的所有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打印件或证件证书等复印件均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正副本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以盖私章代替签字,但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有此章); 资格审查资料中的所有打印件或证件证书等复印件均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投标文件无效 | (14)提供的证书、证件的打印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或打印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不全的或不是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打印的。 (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 删除此项内容 |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则全文统一,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中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70-28679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电 话:0771-5389203
招标人:防城港中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