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明阳五路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JD-2023(ZB)-079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南宁市明阳工业区内
建设规模: 明阳五路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提升工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为旧路改扩建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30km/h。道路路幅宽度 15m。路线西起明阳五路和明阳大道交又路口,路线向东延伸,至规划明阳九路为止。本项目设计桩号范围为 K0+020.754~K0+458.946,实际设计长度为 438.19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 约 500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明阳五路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提升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 \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由潜在投标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地点: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0771-538920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27 日9时30分)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递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农场场部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
邮 编:5300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岑工
电 话:18577850693 电 话:0771-5389203
传 真: 传 真:0771-5389356
网址: 网 址:www.gxjdzx.com